华辉新城未完成工程量及工程造价鉴定机构遴选公告

2023-03-19 22:50:44 江苏华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91

华辉新城未完成工程量及工程造价鉴定机构遴选公告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于20221111日裁定受理江苏华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辉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江苏名典律师事务所与宿迁瑞元会计师事务所(特殊合伙)联合担任管理人。为推进华辉公司破产清算工作进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管理人现就华辉新城小区未完工程向社会公开选聘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并将相关选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华辉新城位于宿迁市宿城区人民大道699,建有20幢楼(1-19#楼为商品房,20#楼为物业用房),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地下车库约2.8万平方米(含人防工程),主体工程均已封顶,但未通过竣工验收。多数主体建筑工程和附属工程均存在数量不等的未完工程项目或需整改等扫尾工程。具体情况以现状为准。

二、项目内容和要求

1.结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图纸、工程现状,对原施工方未施工工程量(包括已毁损需要重新施工的工程量,此部分需要注明)和对应的工程造价进行鉴定。其中对于楼房工程鉴定的具体要求如下:

针对每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出具鉴定报告;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涉及多栋楼房工程的,鉴定报告中须分别列明每栋楼的鉴定情况。同时,针对该栋楼中户内未完成施工的现状,须分别列明每套房屋(从进户门开始)的鉴定情况。

上述鉴定工作必须在2023520日之前完成并提交鉴定或咨询报告四份。

2.协助管理人处理原施工方与新施工方的工程交接,为管理人提供造价咨询等相关专业服务。

3.对原施工方施工的建设工程的审计、结算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应管理人和原施工方的要求,对原施工方的工程造价进行鉴定。

三、遴选条件

1.工程造价鉴定机构须为列入《人民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名册》的机构;

2.工程造价鉴定机构须具备鉴定对象所有单项建设工程的全部造价鉴定、咨询资质,报名鉴定机构需独立完成鉴定工作,不得转委托;

3.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和其参与本项目人员最近3年内未受到行政机关、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的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

4.工程造价鉴定机构与华辉公司或特定相对方不存在利害关系且不存在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回避情形。

四、投标报价

1.服务费报价(含税)采用固定费率方式,不超过项目内容和要求第1项未施工工程造价咨询或鉴定结果的4.5‰,否则,不予评选。

2.工程量或工程造价发生差错,需要补充或更正部分的服务费按中标费率的70%计算。

五、履约保证金

由于本项目牵涉面广、社会影响大,对中标单位的工作成果质量和完成工作的时效性要求较高,为督促中标人保质保量、及时高效开展工作,本项目特设履行保证金条款如下:

1.履约保证金:3万元。

2.履行保证金交付时间:确定中标后2日内付至管理人以下账户:

户名:江苏华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502778600639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城新区支行

3.中标人不能如期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同时,须赔偿处罚性违约金3万元。

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中标人全面履约的,管理人在向中标人支付报酬时将履约保证金一并全额无息退还至中标人单位账户。

5.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中标人明示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的;

中标人不能按约定时间完成工作并向管理人交付正式报告的;

中标人交付的工程成果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与事实严重不符合的。

六、报名方式

1.材料递送方式:现场提交

注:将所有材料编制成册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密封后送达管理人的联系人。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单位名称以及项目名称,且必须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

2.报名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广州路382号中国人寿保险大楼9楼江苏名典律师事务所。

3.联系人及电话:石律师,18451492008

4.报名截止时间:202332511时前。

七、报名需提交的文件及要求

(一)参选文件的相关内容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条件。

(二)了解项目情况的联系方式:查看图纸(电子版),请与石律师联系,电话18451492008;需要看现场的,请与郑律师联系,电话13515179723

(三)竞聘申报文书材料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参加本次造价鉴定的工作意向书(原件)、报价函(含税固定费率);

2.鉴定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造价鉴定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项目陈述书(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本项目的工作方案和工作进度计划等)及进度承诺书(原件);

6.业绩情况及证明材料;

7.其他与造价机构胜任能力相关的内容。

以上材料提交一式两份,复印件需加盖机构公章。

八、选聘方式

管理人于2023325日上午1130分在江苏名典律师事务所会议室当场拆封、审查参选文件,公开各参选人报价方案。

参选文件合格的,按最低价确定工程造价鉴定单位,并签订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华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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